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江苏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医〔2011〕16号)
各市卫生局、残联,各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的工作要求,提高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解决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并减轻其就医负担,根据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8号)精神,我们制定了《2011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江苏省项目实施方案》,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非国家项目市也要根据医改责任书所明确的任务,参照本方案认真做好工作。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2011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江苏省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的工作要求,提高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解决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并减轻其就医负担,根据
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和《“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国家用3年时间(2009年-2011年),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目前全国100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我省将以国家下达的任务为基础,全力推动项目实施,巩固“白内障无障碍省”创建成果,努力使全省白内障患者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二、实施原则
(一)省级指导,地方实施,部门配合
省卫生厅、省残联负责项目规划、指导,安排补助经费,各市、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残联负责项目实施。卫生、残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确保项目按计划、科学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