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变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月报表样式的通知
(苏卫医便〔2011〕16号)
各市卫生局医政处、各有关医院:
根据《江苏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工作方案(2011年)》的要求,为及时掌握各地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情况,推动2011年“创优”工作不断深入,今年继续实行“示范工程”信息月报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沟通工作信息。
自2011年2月起,各市卫生局医政处和69所省级重点联系医院要按照新的月报表样式(见附件)于每月底及时将报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处。
联系人:赵莉萍、王培,电话:025-83620876,83620691,电子邮箱:zhaolp@jswst.gov.cn。
附件:“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进展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进展情况表
(卫生行政部门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主要包括: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相关文件、召开工作会、现场会或交流会、加强对医院的联系指导、督导工作落实等相关情况。)
二、辖区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情况
(含厅直属医院)
项 目
| 辖区内医院
总 数
|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数量
| 所占比例(%)
|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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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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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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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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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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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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