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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区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三)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统筹安排土地整治指标和项目,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市和区县两级相互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
  (四)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强化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土地整治范围内的群众意见,坚持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划应紧密结合各区县自然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态势,宏观上突出体现统筹城乡发展和土地整治运行机制创新,微观上着力把握区县发展特色、生态环境、人文景观、自然条件的差异性等,合理制定土地整治目标,因地制宜的确定不同区域土地整治重点和方式。
  三、明确区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轮区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土地整治规划前期专题研究。各区县应结合本区域土地整治特点开展前期研究,对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系统评价,总结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深入分析本轮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潜力,提出今后土地整治发展方向。认清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研究土地整治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的关系,探索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二)编制区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控制指标,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按突出可操作性,注重实效,注重指导项目实施的要求,明确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结合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相关规划,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整治内容,布局土地整治的骨干工程,测算土地整治的经费,提出资金筹措方案;制定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
  (三)建立区县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以乡镇规划数据库为基础,以土地整治类型、整治方式、实施时序等为主要内容,同步建成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同时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四)开展试点区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江津区已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8个市级试点之一。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合川区和云阳县为我市区县级规划试点。试点区县在完成以上任务的同时还应同时探索区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技术,研究土地整治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的方法和措施,特别是农村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的规划方法等工作,为修订完善我市区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提供依据。试点区县应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完成的同时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告着重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并提出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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