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选送社区卫生人员参加2010年第四期省级夜校培训班的通知
(洪卫科教字〔2010〕29号)
各城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区卫生人员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广社区卫生服务适宜技术,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10年第四期社区卫生人员省级夜校培训班的通知》(赣卫办妇社字[2010]28号)的要求,我市将选送30名社区卫生人员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师资
(一)培训内容
1、乳腺疾病诊疗、筛查技术;
2、孕期保健与产后保健;
3、妇女围绝经期常见问题的规范处理;
4、子宫颈疾病诊治中的相关问题。
(二)培训师资
1、省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专家;
2、南昌市第三医院乳腺科专家。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7月28日报到,7月29-30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南昌环湖宾馆,南昌市环湖路99号。
三、参训人员
各城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妇女保健工作的人员(参训人数分配表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城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统一将培训班回执(附件2)于7月19日前报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
(二)学员食宿费用由省卫生厅负责,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余赣强;联系电话:0791--3986770(兼传真);电子邮箱:kjc0791@163.com。
附件:1.各城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参训人数分配表
2.参加2010年第四期社区卫生人员省级夜校培训班回执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各城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参训人数分配表
各城区卫生局、各开
发区(新区)社发局
| 参训人数
|
东湖区
| 6
|
西湖区
| 6
|
青云谱区
| 5
|
青山湖区
| 5
|
湾里区
| 3
|
红谷滩区
| 3
|
高新区
| 1
|
经开区
| 1
|
南昌市合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