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洪发改社字〔2010〕19号)
南昌市教育局、新建县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870号)下达我市2010年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60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用于你局、县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学校基础设施以及购置教学康复训练设备,现随文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建设。建筑结构要符合特殊教育需要。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
三、设备配置参照《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教学、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置指导目录》(教发厅函[2008]21号)执行。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用于特殊教育学校购置设备的160万元不随文下达,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设备招标采购。
四、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请项目地区按照项目申报时配套资金的承诺,及时落实配套资金,不得留有资金缺口。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五、各项目所在地要按照《关于建立完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规范项目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按时报送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学校) | 建设规模(平方米) | 建设内容 | 开工年份 | 建成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本次下达投资 | 备注 |
| 其中 :购置设备 | |
南昌市盲童学校 | 改扩建 | 5317 | 教学综合楼 | 2010 | 2011 | 合计 | 440 | | 440 | 80 | |
中央预算内投资额 | 280 | | 280 | 80 | |
市级投资 | 160 | | 160 | | |
南昌市新建县特殊教育学校 | 改扩建 | 4337 | 教学综合楼 | 2010 | 2011 | 合计 | 680 | | 680 | 80 | |
中央预算内投资额 | 280 | | 280 | 80 | |
县级投资 | 400 | | 4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