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狠抓学习,提升能力。行政指导是一种新型监管方式,推进该项工作对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有着更高要求。各单位要重视对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引导监管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牢固树立人本执法、和谐监管的理念。督促监管执法人员切实加强对行政指导理论、实践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内涵、原则、方式和程序,不断提高实施行政指导和以行政指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结合业务,统筹兼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将行政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统筹安排、有机融合。一是行政指导要与市场巡查有机结合。要进一步健全巡查机制、完善监管职责,形成在市场巡查中及时发现问题,通过行政指导有效解决问题的高效监管模式;二是行政指导要与专项治理有机结合。要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专项行动的过程中,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并在总结行政指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三是行政指导要与各项业务有机结合。要在开展登记注册、户外广告审批、市场管理、商标注册、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全面发挥行政指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监督,规范实施。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采取上级部门层级监督、法制机构专门监督和实施单位自我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行政指导行为的程序规范和质量控制。严格行政指导的实施程序,落实重大行政指导项目的启动审批,切实避免滥用行政指导,强制或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等情况的出现。市局对区县局开展行政指导的情况每年要进行集中检查,督促行政指导工作规范进行,有效开展。正确处理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将二者统一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刚柔相济、相辅相成、相互补充,严禁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相互替代。
(五)积极实践,总结提高。一是要勇于创新。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其他单位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注重实用性和前瞻性,不断研究和完善行政指导的工作制度、措施和方式,推动全系统行政指导工作不断向更高层次和水平发展;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指导实施情况的统计分析。各区县局,市局相关处室、直属局每季度应掌握本单位的行政指导具体情况,认真统计,全面分析,及时向市局法规处报送统计报表。三是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好的做法。要按照边实践、边学习、边总结、边提高的要求,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和完善。各区县局,市局相关处室、直属局在每年的年度工作总结中,要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专门总结并报市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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