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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南京市2011年固体废物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强源头控制,依法严把申报和行政许可关。

  4、试行按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审批转移申请制度。通过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排污申报,摸清底数并核实变化量。

  5、把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转移的预审和许可关。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就近转移的原则,对一次申报量大、污染特性敏感、综合利用率低、产生二次污染严重的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6、加强进口废物的预审工作。做好国家限制类、自动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企业的审查,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7、完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和新化学品进口监督工作。做好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预审和非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备案、检查工作。

  四、增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的能力和水平。

  8、推动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有效处置。启动污泥就近干化+掺烧的处置项目。督促工业园区、重点行业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处置。从制度层面上防止污泥处置的跑冒滴漏、切断各环节间利益联系,提高污水处理的功效。

  9、提高固废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根据我市危险废物产生的情况和固废规划中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产业布局、项目家数等进行引导,重点扶持综合利用企业完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结构。

  10、继续推进“一库两厂”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建设。促使威立雅江北危废集中处置项目年内开工建设;推进填埋场申领长期经营许可证;督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完成验收,依法申领长期经营许可证。

  11、加强对危险废物厂内暂存环节的监督管理。通过新、老污染源控制,督促危废产生量大的重点企业建立贮存场所并达国标;有条件的自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减缓当前能力不足的环境压力。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2、加强电子废物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

  13、加强综合利用企业预审、监管。结合申办经营许可证的预审工作,防止综合利用、处置企业产生二次污染。

  14、建设并完善危废处置流程的在线监控系统。实时掌握危废转移与处置的情况,加大监管力度。

  15、研究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备案、扭转系统。采用无纸化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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