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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暑期及“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消防专项督查考核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暑期及“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消防专项督查考核的通知
(洪卫办字〔2010〕17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南昌市卫生局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洪卫综治字[2010]4号)、《南昌市消防安全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洪防字[2010]10号),为确保暑期及“世博会”期间市直卫生系统各项安全制度的严格落实,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局机关拟于近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消防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治,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彻底排查和清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考核内容

  详见《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暑期及“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消防专项督查考核内容》(附件1)

  三、督查考核的时间和方式

  督查考核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进行,各单位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督查考核由局机关组织人员,对照《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暑期及“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消防专项督查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向受检单位进行通报,并规定整改的时限。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对督导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自查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问题。

  (二)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单位职工参与自查工作,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此次对市直卫生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与2010年上半年局综治维稳工作督查合并进行。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评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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