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2010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洪卫创建字〔2010〕6号)
各城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南昌市卫生局2010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责任分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自己的责任分解,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责任分解开展工作,确保全市卫生系统各项指标达标。
附件:南昌市卫生局2010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责任分解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南昌市卫生局2010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责任分解
为切实做好我局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寻找差距,固强补弱,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顺利通过,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责任分解。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各单位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单位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工明确,亲自抓落实,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活动,实现齐抓共管。要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坚持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局属单位
(二)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开设卫生监督管理投诉电话或信息平台,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监察室、法监处、医妇处、疾控处、基层卫生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规财处,市卫监所
二、健康教育
(一)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市局疾控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医妇处、基层卫生管理处,市健康教育所、局属医疗卫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