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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宣传活动的通知

  (二)公布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内容及其价格信息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三)宣传群众安全就医知识及正确择医、就医方法,严厉打击“医托”行为;

  (四)宣传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四、时间安排

  2010年7月下旬至8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协调,确保专项宣传活动工作的落实。市卫生监督所要积极参与此次宣传活动,并加强对各县区、各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农村、工地、“医托”活动猖獗的医院周边地带以及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发放安全就医宣传资料,介绍非法行医者欺骗患者的各种手段的识别方法,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安全就医。我局将在“南昌市卫生信息网”登(转)载有关宣传内容和信息。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本辖区有关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与导,督促其积极开展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确保宣传活动工作落在实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本次专项宣传活动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各县(区)、各单位请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开展本次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宣传情况汇总表、宣传图(照)片报送南昌市卫生监督所五科汇总。

  联系人:张晓军   联系电话:6830568  传真:6283809

  附件:1.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宣传活动情况汇总表

  2.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活动标语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宣传活动情况汇总表

        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盖章)            日                     

序号

单位

现场咨询、宣传次数(次)

媒体发布宣传报道(篇)

发放宣传资料(份)

公布典型案件(例)

举办培训班(期)

参加培训(人)

开展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家)

公布医疗服务有关信息的医疗卫生机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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