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医疗机构危重症病例审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卫医妇字〔2010〕98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市管各医院:
为加强对危重症病例的管理,有效提高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我局制定了《南昌市医疗机构危重症病例审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在8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实施细则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三级医院至少要在三个临床科室(产科必须开展)开展危重症病例审评,二级医院至少在两个临床科室(产科必须开展)开展危重症病例审评,一级医院至少选择一个临床科室(产科必须开展)开展危重症病例审评。我局将适时对各有关医疗机构危重症病例审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直医院绩效考评指标。
附件:1.南昌市医疗机构危重症病例审评实施方案
2.危重症病例审评流程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南昌市医疗机构危重症病例审评实施方案
一、管理目标
应用危重症病例审评的方法,分析危重症病例诊治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改善服务质量;根据审评结果的反馈信息,完善审评框架和方法;建立和培养院级专家队伍,使危重症审评方法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审评对象
按照危重症病例定义和标准,从本院收治的所有病例中,筛查危重症病例。
三、审评方法
医院要根据诊疗规范制订各临床科室危重症病例定义和标准,依据标准筛选出危重症病例,并对本院住院病人中危重症病例的医疗服务提供情况,依照审评流程进行调查。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审评,每次每临床科室至少进行不同类型的三份典型病例的审评。
四、审评队伍
成立院级审评小组,由医院相关人员组成,包括分管业务副院长、医务科管理人员、护理部主任、麻醉科主任、相关临床科室主任等。
五、结果应用
及时总结每次审评结果,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抄告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对原有制度进行完善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