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
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以下简称《规定》)和《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琼财会[2010]79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我省2010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继续教育培训授课工作
(一)对高级会计师的培训
1.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1)新
企业会计准则;
(2)财税专题讲座;
(3)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制度应用。
2.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
3.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1)《新
企业会计准则精读精讲》;
(2)《财税专题知识讲座》
(3)《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制度应用指南》。
4.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与地点
对我省高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与地点我厅将另行通知。
5.培训学时登记
培训结束后由我厅在参加培训人员《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上登录,并将有关资料载入会计人员管理档案。
(二)对会计师的培训
1.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以新企业内控制度、财税专题知识讲座、新企会计准则为主,其他培训内容将根据参加培训人员所处不同行业类型与培训机构研究确定,并报我厅备案。
2.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2011年度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
3.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执行。
4.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1)《新
企业会计准则精读精讲》;
(2)《财税实务问答精编》;
(3)《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制度应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