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2. 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机构健全。重视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干部队伍的选拔使用和培训提高,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的工作队伍。
  3. 国际合作交流经费保障有力,建立健全的经费保障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表彰奖励制度。
  4. 学校制定了详细的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五年规划,明确提出了目标和实施方案、步骤。
  5. 申请学校在以下至少三个方面成绩突出:
  1)在与海外姐妹学校或与境外学校签署校际协议下,交流工作成效显著;
  2)中外合作办学取得显著成绩;
  3)高校外国留学生规模达到100人以上;办学质量受到好评。
  4)学校在海外有孔子学院/课堂,承担外派汉语教师或志愿者、接待过汉语推广团组,取得实际影响;
  5)长期聘用外籍教师,所聘外教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6)高校每学年教师、学生赴境外交流访问达到120人次以上;中小学及职业学校每学年教师、学生赴境外交流访问为20人次以上。
  7)高校每学年接受境外学校教师、学生来华短期交流达到150人次以上;中小学及职业学校每学年接受境外教师、学生来华短期交流达到50人次以上。
  8)高校每年定期举办国际会议,在行业、专业领域取得较大影响力。
  9)有国际交流特色项目。

  附件2:
  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
  申报表

  学校名称(公章):

在校学生(人)

 

教师(人)

 

从事国际交流工作人员(人)

 

学校投入国际交流工作经费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海外姐妹学校数

 

签署校际交流协议数

 

海外孔子学院/课堂数

 

外派汉语教师/志愿者数

 

09-10学年教师赴境外交流访问人次

 

09-10学年学生赴境外交流访问人次

 

09-10学年接待境外学校教师、学生交流访问人次

 

目前聘请外籍教师(人)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数

 

高校在校留学生数

 

高校09-10年举行国际会议数

 

学校国际合作交流

特色项目

         

               (可另附页)

近五年,学校国际合作交流获奖情况

      

2009年以来国际合作交流的主要举措、特色、成效和经验(要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归纳提炼。突出新增的举措和实施力度不断加大的举措)

              

                               

(可另附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