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国内培训项目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国内培训项目方案的通知
(苏教师〔2011〕9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1〕7号),现将2011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项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省级培训项目
  2011年省级国内培训项目有12项,具体为学科领军人才高级研修、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培训专家团队研修、普通高中校本研修指导教师培训、农村骨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德育骨干教师培训、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经济薄弱县名师团送培培训、教师远程网络培训、校长培训、校园网网络管理人员培训、培训管理者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项目另文下发。
  各培训项目方案详见附件。
  二、做好培训学员选派工作
  各市教育局要根据培训项目要求,认真做好参训学员选派工作,要注意省、市、县三级培训之间,各培训项目之间,学员不重复交叉。近三年参加过同级同类培训的教师,不再选派,扩大培训的受益面。参加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学习的教师,亦不再选派,我厅按所修学分折合成的培训课时补助学费。
  参训学员名册于开班前20天(安排在暑期集中培训的项目,参训学员名册于6月5日前)寄送相关培训基地。培训基地要及时审核、汇总参训人员名册。
  三、认真制定培训工作方案
  1.各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项目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培训工作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编班、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师资、培训考核、培训管理等内容。
  2.各培训基地制定培训工作方案,要加强与市教育局的联系,共同确定培训内容、形式和时间;要加强和教研部门的沟通和培训前调研,培训内容要贴近教育教学实际和参训教师实际,将师德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形式要充分体现开放性、民主性和参与性,做到专家讲座、课堂教学观摩、小组讨论相结合,充分调动参训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训师资要做到高校专家、教研人员和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相结合,本地专家和外地专家相结合,提高培训质量。
  3.培训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寄送相关培训指导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中教师培训工作方案报省教师培训中心审核,校长培训工作方案报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审核,校园网网络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方案报省电化教育馆审核。各培训指导机构将培训方案汇总后报我厅师资处备案。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管理
  1.培训基地要在培训前15天向参训学员发放培训通知,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参训学员。通知中要明确培训目标和具体任务,布置预习内容,让学员带着问题和思考参训。
  2.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培训工作方案开展培训,确保培训内容有效完成,要安排专人跟班管理。培训结束要通过适当方式对参训学员进行考核,认真填写学员《培训鉴定表》,对教师的后续自主学习提出指导意见。同时将培训总结和学员参训考核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稿形式报送相关教育局和培训指导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计入相应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3. 我厅将委托培训评估机构,通过网络评价、实地考察、参训教师回访等方式,对各项培训项目进行评估总结。对培训管理不到位、培训课时不足、培训效果差的培训基地,我厅将酌情削减培训任务直至取消培训基地资格。各市教育局、培训指导机构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检查,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管理和研究,不断提升培训效益。
  五、切实落实远程网络培训保障
  远程网络培训是今后一段时期教师培训的重要形式之一,今年计划省级网络培训2万人,各市、县(市、区)配套培训2万人。各市要按照《省电教馆关于建立市级教师培训网络课程镜像站点的通知》(苏电教〔2009〕19号)要求,切实落实课程镜像站点建设工作,减轻省电化教育馆主平台访问压力、保证网络畅通、杜绝网络病毒,促进我省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省教育厅对网络保障到位的市级镜像站点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六、关于培训经费
  省级培训经费由我厅按照规定标准,直接下达到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学校。学员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
  1.学科领军人才高级研修
  2.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培训专家团队研修
  3.普通高中校本研修指导教师培训
  4.农村骨干教师培训
  5.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6.德育骨干教师培训
  7.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
  8.经济薄弱县名师团送培培训
  9.教师远程网络培训
  10.校长培训
  11.校园网网络管理人员培训
  12.培训管理者培训
  13.学员选派名册(样表)
  14.培训鉴定表(样表)
  15.培训指导机构联系方式
  16.各市培训人数一览表(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学科领军人才高级研修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参训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教学实践能力,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和系统化的研究成果,为他们成长为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特级教师和省级学科带头人奠定基础,形成一支基础教育领军人才队伍,发挥他们在素质教育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培训项目、对象及人数
  特级教师高研班培训语文、数学特级教师200人,其中小学语文、数学、中学语文、数学各50人,年龄50周岁以下,名额分配见下表。
  特级教师后备高研班培训600人,培训对象为市县级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等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下。每县(市、区,含市直)选派5人,选派学员时,要注意学段、学科分布。
  参训学员名单于2011年3月底前报省教师培训中心。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围绕教育教学理念、学科知识更新,课程实施能力、教科研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艺术修炼,师德和人文素养提升等方面内容,采取集中面授与自主学习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交流互动相结合、实践反思与专家引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周期一年。
  四、培训组织和经费
  特级教师高研班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会同省教研室制定培训方案,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江苏教育学院四校实施培训。省教育厅按每位参训教师1万元下达培训经费。
  特级教师后备高研班由省、市合作培训。省级培训以通识理论培训为主,集中培训8天,由省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实施。市级培训以教育教学实践培训为主,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培训方案报省教师培训中心审核备案。省教育厅按每位参训教师4000元下达培训经费,省级、市级培训各2000元,市教育局按一定比例配套部分培训经费。
  特级教师高研班名额分配

  基地

人数

地区

南京师大

(中学数学)

苏州大学

(小学数学)

徐州师大

(中学语文)

江苏教院

(小学语文)

合计

南京

7

8

7

7

29

无锡

5

5

5

4

19

徐州

4

4

4

5

17

常州

3

3

3

4

13

苏州

7

6

7

6

26

南通

4

3

4

4

15

连云港

2

3

3

3

11

淮安

2

3

3

3

11

盐城

4

4

4

4

16

扬州

4

4

3

3

14

镇江

3

3

2

2

10

泰州

3

2

2

2

9

宿迁

2

2

3

3

10

合计

50

50

50

50

200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