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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批“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3.教育局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和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市、区)教育局和省辖市教育局逐级审核,加盖公章,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厅师资处。培养对象申报表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025-83335528,83335127;邮箱:jinj@ec.js.edu.cn。)

  附件:
  1.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2.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

  3.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市别

推荐人选名额分配

教师

校长

合计

南京市

6

4

10

无锡市

4

3

7

徐州市

4

2

6

常州市

3

2

5

苏州市

6

4

10

南通市

4

2

6

连云港市

2

2

4

淮安市

2

2

4

盐城市

4

2

6

扬州市

3

2

5

镇江市

2

2

4

泰州市

2

2

4

宿迁市

2

2

4

合计

44

31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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