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视农村教师培训
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为重点,着力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培训,2012年前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继续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通过结对帮扶培训、联合开展教科研活动等形式,提高农村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大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稳定和吸引一批骨干教师扎根农村任教。
(五)加快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
建立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行业企业共同培养,教师在岗研修与到企业实践培训并重、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并举的“双证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到2015年,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8%以上。实行“访问工程师”制度,组织教师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实施职业学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选拔培养一批学科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在企业建立一批职业院校教师研修站。
(六)抓好学历提升培训
重点支持50岁以下的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途径提高学历水平。扩大面向中小学、职业学校在职教师的研究生教育规模,实施“教育硕士培养计划”和“工程硕士培养计划”,提高教师队伍中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探索自学考试与有关课程培训相结合、学分互认的模式,积极组织义务教育学校专科以下学历的教师,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学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在职教师学历学位进修,应坚持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着力加强教师和校长培训能力建设
(一)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建立健全省、市、县(市、区)各级培训基地。依托师范院校、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特别是高水平大学,采取省市合作、共同投入的方式,在各省辖市建立省级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研修中心,同时增挂市级研修中心牌子。整合县级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电化教育等资源,形成县级教师和校长研修中心,加强县域内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省教育厅将制订省、市、县(市、区)教师和校长研修中心建设标准,指导各地和有关学校开展创建工作,并组织对县级研修中心进行达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县级研修中心,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依托高等学校,分专业大类重点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依托大中型企业和开发区,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研修站。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建好苏曼、苏澳、苏安、苏密等教师海外培训基地。加快计算机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建好江苏教师教育网站,为教师和校长培训提供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