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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

  --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组织在职教师进行学历进修,到2015年,全省幼儿园、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分别达到90%和95%,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到35%和6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分别达到95%和5%。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达到12%。
  --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建设一批省、市、县(市、区)级教师和校长研修中心,培育一批培训实践基地学校和企业实践基地,继续建好海外培训基地,基本形成省、市、县(市、区)、校四级培训网络。
  --培训资源不断优化。形成一支专兼结合、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和管理者队伍,初步建立适应不同教师和校长群体需要、体现江苏特点的培训课程资源体系。
  二、大力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和校长培训
  (一)组织实施全员培训
  1.教师全员培训
  按照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遵循教师成长规律,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其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要加强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综合实践、通用技术课程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重视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
  2.校长全员培训
  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着眼于提高校长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认真开展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在职校长提高培训、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其中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学时。要重点加强农村校长培训,重视初中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抓好中青年骨干校长和优秀校长培养培训。
  (二)强化师德教育
  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和校长培训的首要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与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紧密挂钩,建立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班主任培训
  建立健全班主任培训制度,抓好班主任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骨干培训,所有班主任每五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完善班主任培训内容,针对班主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本领。有关高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要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优先招收在职优秀班主任。切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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