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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
(苏教师〔2011〕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校:
  师资是立教之基、兴教之本、强教之源,校长是办好学校的关键。教师和校长培训是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省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教师和校长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从总体上看,教师和校长培训与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等亟待加强。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校长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现就“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十二五”时期教师和校长培训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以服务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中心,以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校长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修养、业务水平和校长管理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为支撑,以农村教师和校长、骨干教师和校长、“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统筹管理,着力推进教师和校长培训,全面提高教师和校长素质,为率先建成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全员培训全面落实。有计划地对全省66万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进行分类、分层和分岗培训,全面提升教师和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五年内,每位教师和校长培训时间累计分别不少于360学时和240学时,每位教师和校长至少参加一次省级以上培训和两次市县级培训。
  --高水平骨干教师梯队基本形成。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增选150名“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支持5000名骨干教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进行省级培训,选派1万名骨干教师和校长赴海外研修,促进教学名师和教育家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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