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巩固学习阵地,积极拓展学习教育新途径。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抓手。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校、院(系)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校内外学习教育平台建设,创设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载体,充分运用好校园各类传媒,引导其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构建适应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需要的信息资料库和互动交流平台。
3.加强学习考核,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制订和完善切合自身实际的集体学习、教育培训、调查研究、指导督查等制度。按照我委制定的教育系统关于贯彻落实《
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意见精神,量化党员干部学习任务,坚持述职述学,加强学习考核,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使学习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由“抓活动”向“促常态”转变。
4.坚持学以致用,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践性。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贯彻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要求,从自身需要和社会需求出发,更加注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践性。高等学校要抓住我省新一轮经济转型的历史机遇,深入思考研究如何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高校统合优势和内在潜力,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决杜绝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两张皮”现象。
三、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领导与指导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当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制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措施,及时总结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
2.积极培育示范点。省委教育工委将制定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工作标准,并于2011年推出一批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各市委教育工委要结合中小学校、中职校的特点制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标准;各市委教育工委和高校党委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加强指导,使之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示范点,为本单位全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造条件、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