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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

  (二)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要重视涉外专利纠纷的办理工作,了解本地涉外企业对专利保护工作的需求和意见,向有关企业大力宣传本次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专利保护方面的服务,贯彻落实专利保护“国民待遇”原则。同时,要逐步建立健全对外贸易投资中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应急、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
  (三)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地要对本地在2011年3月前举办的重要展会活动进行摸底登记,积极主动与展会主办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在展会期间,联合工商、版权等部门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四)注重开展宣传工作。本次执法专项行动主要目的之一在于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各地要多形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性教育,宣传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一批违规违法企业和个人,树立一批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典型。专项行动期间,要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本部门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五)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电话平台作用。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局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电话,鼓励公众和企业举报投诉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该平台在本次执法专项行动中的前沿作用。设在我省的四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加强中心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国内外权利人和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提供方便畅通的渠道。接到举报投诉的,各中心要及时办理,及时给举报投诉人反馈信息。
  三、加强协作,提高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效果。在执法专项行动中,各地要探索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版权、海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实效。
  四、做好执法专项行动期间信息通报工作。做好信息通报工作有利于及时掌握信息,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员,及时向我局和当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本月15日前,各地要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以文字和统计表形式报至我局,并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半个月向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一次,进展情况包括出台政策文件、接受办理举报投诉、专项行动宣传、执法检查整治、调处专利纠纷和展会执法维权等。有重大案件、涉外案件的,要及时报送。
  五、强化督查,明确奖惩。为把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向更深层次推进,我局将强化督查工作,从本月起派出督查组就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督查内容主要为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督查方式以听取工作汇报和查看工作资料为主。同时,我局将明确奖惩,对本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得力的单位,加大执法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工作不力的,将在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进行通报。本次执法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局将认真总结,并对工作开展有力、有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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