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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昌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消除麻疹工作,成立市卫生局消除麻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各县区也应相应建立领导机构,成立消除麻疹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消除麻疹工作的实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组组织领导下,全面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评价等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强化免疫活动所需培训、督导、印制工作表格和宣传材料等工作费用,并对经费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市、县(区)财政部门应分别按每剂次0.48元、1.77元标准承担本级所需工作经费,确保目标儿童享受到免费接种政策。
  各级宣传部门应做好免疫接种的宣传,争取目标人群的参与和理解,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
  各级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幼儿园学生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
  各级药监部门对疫苗生产和流通进行监管,保证疫苗质量。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及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等工作,并组织居民、村民及时接种麻疹疫苗。
  四、实施步骤
  (一)社会动员和宣传
  各地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与媒体密切协作,向公众宣传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与预防控制知识,以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增强主动参与意识,为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强化免疫活动技术资料和供各县区参考的宣传材料。市、县(区)健康教育所要与新闻媒体协作,向公众宣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有关事项。
  (二)人员培训
  市卫生局将于8月下旬旬召开麻疹强化活动工作启动和培训会,部署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强化免疫活动方案,接种现场实施,接种禁忌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和评价方法等。乡、村级及接种点人员的培训必须在调查摸底前完成,通过培训使每一位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项目人员明确自身职责,掌握各项技术措施。
  (三)目标人群摸底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是保证高接种率,使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各县区要提前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农村地区由乡村医生会同村干部和其他村民委员,城区由地段防保医生会同社区(居委)干部开展摸底登记工作。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地区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摸底工作在实施接种前10天完成。
  摸底调查人员应采取入户或通过托幼机构等方式给家长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附件1),告知接种的时间和地点、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应种与实际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3),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县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地区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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