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改革企业在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中,一是要着重抓好应急处置预案的完善,针对不同情况积极采取相应的维稳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落实;二是各改革企业要健全应急队伍,凡发生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涉事企业主要领导及应急队伍要及时到达事发现场,全力做好现场稳控、群众对话、政策解释、交通疏导、人群分流等处置工作;三是要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化解后的事后总结工作,以便改进工作,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三、工作责任
各改革企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市商贸委维稳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加强与属地维稳力量相互协调,认真排查梳理自身改革中存在的涉稳隐患,全面实施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维稳责任,确保自身国企改革平稳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
确保国企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是我们当前维稳工作的主要任务。各改革企业要把贯彻落实好本实施方案作为做好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改革期间维稳保障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贯彻措施。
(二)加强保障,完善操作
各改革企业要加强改革维稳工作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保障良好运行。
(三)强化协调,有效联动
各改革企业要充分认识维稳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密切与相关街道、派出所的联系,加大协调力度,通过相互间协调,有效联动,共同参与维稳,形成合力。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
我委将全面督导检查各改革企业的维稳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人员责任,对维稳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市商贸系统国企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赣办字[2010]21号)文件精神,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稳定风险,有效控制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我委系统国企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现就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估范围和主体
在实施国企改革过程中的相关改革措施都要参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评估主体是所有参加委系统国企改革的企业,国企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取“一企一评估”的办法。
二、评估的原则
(一)权责统一原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责权对等的要求将责任要落到实处,落到每个改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