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对县级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
(洪卫纠字〔2010〕19号)
各县卫生局:
为进一步推进医德考评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赣卫纠字[2010]8号)要求,结合上半年纠风工作,决定对县级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目的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督导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既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的导向、促进、保证作用,推进医德考评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又通过工作调研,总结推广各单位医德考评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了解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医德考评工作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完善医德考评制度,有效发挥医德考评工作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确保医德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二、督导检查时间及对象
督导检查时间:2010年8月30日-9月2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督导检查对象:进贤县、安义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南昌县中医院、新建县人民医院
三、督导检查内容
(一)医德考评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健全考评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情况;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医德考评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情况;明确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各部门间互有分工,协调配合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督导检查的情况。
(二)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制定医德考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的情况;探索建立更能体现患者评价的医德考评机制的情况;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医德考评工作相关制度,不断增强考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情况。
(三)医德考评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情况。主要包括医德考评工作纳入医院管理体系,相关责任科室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医德考评制度的工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把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医务人员工作表现及时、准确、如实记入考评记录的情况。
(四)医德考评工作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医德考评工作的具体流程、程序,以及医德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