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布置全市2010—2011年卫生统计工作的通知
(洪卫办字〔2010〕26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江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布置全省2010-2011年卫生统计工作的通知》(赣卫办信息字[2010]13号)要求,结合我市卫生统计工作实际,现将全市2010-2011年卫生统计工作布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查制度》修订内容
(一)卫生机构调查表(卫统1表)。
1、二级以上医院月报表(卫统1-9表):填报单位增加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
2、其他医疗机构月报表(卫统1-10表):指标增加“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代报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代报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分支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不再填报此表,社区卫生服务站数字由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报,分支机构数计入所属上级单位中(见附件1)。
3、村卫生室年报表(卫统1-4表):市级数据上传时间延至2011年2月15日。
(二)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医师不填报第2.3项(医师执业证书编码)和第2.5项(医师执业范围代码)。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第2.2项(从事专业类别代码)选择“11或12”,第2.4项(医师执业类别代码)选择“3公共卫生”。《卫生机构其他科室分类与代码》增加“74 输血科(血库)”。
(三)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沿用2007年卫统4表式样(见附件1)。第1.1项(医疗付款方式)、第2.2项(入院科别代码)、第3.2项(出院科别代码)执行2009年统计分类,第5.5项(手术编码)填报2008版ICD-9-CM3编码。
二、有关要求
(一)更新卫生人力基本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人力库)。卫生部正组织编制《2010-2020年医药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所需基础数据由人力库提供,更新人力库是今年卫生统计工作重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数据审核,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力争人力库报送率100%(报送要求见附件2)。各填报单位务必于2010年9月21日前完成更新和重新上报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卫生办于2010年9月26日前完成催报和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