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2010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洪发改社字〔2010〕40号)
进贤县发改委:
为提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近日,省发改委以赣发改就业字【2010】1012号文下达我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788万元,专项用于补助你县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为一次性定额补助投资,超支不补,除中央补助(占项目总投资的40%)外的项目建设资金由省、试点县(市)两级负责配套。由省财政从省级就业资金中安排28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6%;剩余部分投资(占24%)由你县负责筹措配套。项目资金必须严格用于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专款专用,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现将2010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照已印发给你们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做好县级综合服务中心以及4个乡综合服务中心资金安排,报市发改委社会处备案,同时,按照省发改委对该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要求,抓紧办理项目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力争早日建成发挥综合服务功能和投资效益。
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将对试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一旦发现违规将通报批评并收回投资。请你们按国家要求每旬书面向省发改委就业处(抄送市发改委社会处)报告一次试点项目完成投资及形象工程进度等情况。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2010年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开工年份 | 建成年份 | 总投资 | 下达计划投资 |
中央补助 | 省财政配套 | 试点县配套 |
南昌市进贤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 新建 | 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及配套设备,其中新建县综合服务中心3000平米,新建温圳镇、李渡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改造前坊镇、梅庄镇综合服务中心各300平米 |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机房、档案室等土建及配套设备 | 2010 | 2010 | 788 | 315 | 283.9 | 1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