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工信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园林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农办、市公管办关于下发《南昌市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洪发改规字[2010]8号)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2010年6月30日南昌市招投标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南昌市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暂行办法》、《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发改委
市监察局
市建委
市工信委
市水务局
市交通局
市公路局
市法制办
市财政局
市园林局
市农业局
市教育局
市审计局
市农办
市公管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南昌市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依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洪府发[2010]15号),建立南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织架构
市发改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监察局、建委、工信委、水务局、交通局、公路局、法制办、财政局、农办、农业局、园林局、教育局、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征集联席会议议题;负责会议联络、会议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组织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编印《南昌招投标简报》;统筹公示全市招投标失信不良行为;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建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专家组,为联席会议的有关议题提供专业咨询。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