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于每月25号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社会处),以便掌握工程总体情况和及时汇总上报省发改委社会处。
请在市下达投资计划1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各乡镇。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必须由县、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门逐级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南昌市2010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开工
年份 | 建成
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
投资 | 累计完
成投资 | 本次申
请投资 | 建设内容 | 可研批复
文号 |
南昌市安义县石鼻镇石鼻中学初中校舍改造工程 | 新建 | 石鼻镇 | 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2200平方米;体育场地4000平方米 | 2010 | 2011 | 合计 | 260 | | | 260 | 土建 | 洪发改社字[2010]30号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260 | | 260 |
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第一中学初中校舍改造工程 | 新建 | 罗家镇 | 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2000平方米,厕所200平方米。 | 2010 | 2011 | 合计 | 220 | | | 220 | 土建 | 洪发改社字[2010]31号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220 | | 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