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发我市当前和明年项目开发导则的通知
(洪发改规字[2010]12号)
各县区发改委、开发区(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发、培育、储备和前期工作,促进项目科学、有序安排,根据对有关形势的分析,发布我市当前和明年项目开发导则(附件1)。请据此导则结合实际谋划一批合适的项目,并按所附表式(见附件2)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9月10日前报我委规划处。联系电话3884013。
附件:1、项目开发导则
2、表式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南昌市当前和明年项目开发导则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发、培育、储备和前期工作,促进项目科学、有序安排,根据对有关形势和政策的分析,发布我市当前和明年项目开发导则。
一、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项目
(一)水利项目
1、五河治理工程
2、城市防洪工程
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4、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5、万亩以上圩堤除险加固工程
6、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工程
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8、水利血防工程
9、鄱阳湖二期防洪工程
10、节水灌溉工程
11、国家产粮大县的水利骨干工程
(二)农业项目
1、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
2、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工程
3、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工程
4、大中型(生猪、奶牛、肉牛)沼气(农村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及联户沼气)工程
5、农业血防工程
6、动物防疫站建设工程
(三)林业项目
1、巩固退耕还林建设工程
2、林业血防(营造林)工程
3、长(珠)防护林(营造林)工程
4、林业种苗及湿地保护项目工程
(四)重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项目
1、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水污染防治
2、重点节能改造工程,包括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
3、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包括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试点和污染防治
4、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