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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江南汽车配件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江南汽车配件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180号)


湾里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对江南汽车配件厂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湾府文[2010]4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南昌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湾里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2010年8月5日)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区江南汽车配件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项目占地面积约28.81亩,总建筑面积约30556平方米,总投资约280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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