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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标准件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标准件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181号)


湾里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对南昌标准件厂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湾府文[2010]4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南昌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湾里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2010年8月5日)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区南昌标准件厂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项目占地面积约39.139亩,总建筑面积约34099平方米,总投资约341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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