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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0]116号 2010年9月7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保障我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发挥人民币结算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促进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白玛才旺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戴建国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旺堆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赖永添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朱立福  自治区商务厅巡视员
      张伟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副行长
      旺加   拉萨海关副关长
      格桑次仁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杨宝林  中国银监会西藏监管局副局长
      李海臣  中国工商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行长助理
      支章   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
      贝西   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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