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在本市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暑期“人人运动、学会游泳”活动的通知
浦东新区社发局,各区县体育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推进全民健身与世博同行,在本市成功开展2004年至2008年暑期“人人运动、学会游泳”中小学生学游泳活动的基础上,2009年暑期将继续推进该项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活动组织水平和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发动组织,丰富活动内容
(一)把“人人运动、学会游泳”中小学生学游泳活动作为开展“全民健身与世博同行”、“全民健身大家学”和“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的重要内容,倡导和发动广大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积极参与。这项活动自2004年开展以来,累计超过30万名中小学生掌握了游泳的基本技能,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好评,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肯定。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到来之际,要号召全体中小学生以健康的体魄迎接世博盛会。
(二)不断改进和丰富活动内容,吸引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主要有三种形式:
1.开展各类游泳培训班。根据不同对象,组织开展不同程度培训班,提高学生的兴趣,让更多的学生学会游泳;
2.组织游泳达标活动。在中学生中开展25米达标、小学生15米达标活动,达标合格者,将统一发放由市体育局和市教委印制的证书;
3.组织暑期中小学生“人人运动,学会游泳”达标赛。通过各区县预赛、市统一组织决赛的活动组织方式,吸引通过达标考试的中小学生参加比赛,检验学会游泳的成果,推动中小学生学游泳工作向常态化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一)各区县体育局、教育局应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成立活动指导小组,制定培训和达标工作计划,派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组织好“人人运动,学会游泳”达标比赛。各区县体育局要把组织中小学生暑期学会游泳作为夏季游泳场所开放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场地安排、教练配置、活动组织三落实。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开展本次活动作为暑期实施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动学校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并会同区县体育局落实好每所学校对口游泳场所。
(二)各学校要在暑假前做好报名工作,完成学生的游泳体检;暑假期间要落实好带队老师,配合游泳场所做好培训和达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