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转发国家体育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浦东新区社发局、各区县体育局、上海市体育总会、有关单位:
今年是国务院批准设立“全民健身日”的第一年。为保证第一个“全民健身日”活动取得实效,使国家设立“全民健身日”的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
国家体育总局等14个部门近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09〕82号文),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和部署执行。
本市将配合国家体育总局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结合“全民健身与世博同行”主题,精心策划,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贴近生活、方便群众参与的体育健身展示、交流、比赛、培训等活动。
二、全民健身日活动要注重活动设计有创意,活动内容有创新,体现市民参与和互动,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以扩大社会影响。
三、因活动期间适逢盛夏季节,天气炎热且多台风、雷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注意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并做好各类安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