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举办上海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节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今年是全运年,又是积极开展“全民健身与世博同行”的推进年,要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国务院公布的《
全民健身条例》这一主线,进一步推进“体育生活化”的进程,促进全民健身深入发展。现决定举办上海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和主题
本届健身节的举办时间为2009年11月21日至29日。健身节的主题是“贯彻
全民健身条例 迎接健康和谐世博”,以全民健身节为契机,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条例》,迎接上海世博会的召开。
二、主要活动安排
健身节期间将积极开展让市民享受生活体育乐趣的活动。广泛开展城市生活体育系列活动,推出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又具有浓厚生活气息的体育健身项目,举办社区品牌项目系列比赛、民间民俗的健身活动、丰富基层健身节的活动。将健身节的活动重心下沉到社区,营造多方位的体育健身氛围,形成生活体育环境和健身体育活动并举的局面。
(一)各区县在健身节期间,要在广泛发动各条各块开展活动基础上,做好几项具有影响力的活动。
1.开展一次优秀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下社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要利用优秀运动员的明星效应和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影响力把广大群众吸引到全民健身运动中来。
2.举办一次具有一定规模、参与广的比赛或活动。要动员各机关部门的领导和干部带头参与、市民踊跃报名、各界积极参与,在本地区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全民健身节活动。
3.组织一次学习贯彻《
全民健身条例》的大型座谈会、研讨会。要认真解读和理解《
全民健身条例》,研究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条例》的具体措施,把《
全民健身条例》宣传好、运用好、遵守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