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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同意上海体育职业学院篮球、羽毛球等项目二级裁判员培训和认证资格的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同意上海体育职业学院篮球、羽毛球等项目二级裁判员培训和认证资格的批复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你院《上海体育职业学院关于培训和认证篮球等项目二级裁判员的请示》(沪体职〔2010〕00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首先在篮球、羽毛球、足球、游泳、乒乓、田径六个项目上进行二级裁判员资格的培训和认证。同时,根据你院师资力量的发展和变化,在条件具备时,开展其他项目的二级裁判员培训和认证,但要另行上报市体育局备案。
  请你院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精神和《上海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认真编写相关项目培训教材、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发展计划,优先考虑从专业运动员和教练员队伍中培养和发展裁判员,切实把此项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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