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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成立上海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成立上海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市体总秘书处:
  为适应奥运会和全运会项目调整变化的需要,强化项目专业化管理,提高训练管理效益,更好地完成2012年奥运会和2013年全运会的目标任务,努力推进竞技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于上海体育职业学院,为非法人单位,训练业务管理相对独立,根据需要在职责范围内,由上海体育职业学院委托授权开展业务工作。中心的行政、人事、财务、后勤、文化教育、科研及固定资产等,由上海体育职业学院统一管理。
  二、中心主要任务
  中心主要管理拳击、跆拳道两个运动项目,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所管运动项目的发展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承担所管运动项目在奥运会和全运会上的目标任务。
  三、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1.制订相关运动项目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所管项目优秀运动队的日常训练、竞赛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管理和建设。
  3.负责所管项目运动员注册、引进和教练员、领队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业务工作,协助做好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
  4.负责组织所管项目的科研和反兴奋剂工作,收集分析相关训练和竞赛信息,建立训练计划和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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