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同意撤消上海海康体育文化转播有限公司的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同意撤消上海海康体育文化转播有限公司的批复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撤销上海海康体育文化转播有限公司的报告》(沪社体〔2010〕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撤销上海海康体育文化转播有限公司。请收到批复后,严格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按规范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报告形成后即报市体育局。
特此批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