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本市2011年全国以上比赛举办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市各有关项目运动协会及各有关体育赛事组织举办单位:
2011年是上海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为了统筹安排好本市各项体育赛事,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请各有关体育赛事组织举办单位切实按照《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体育赛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制订2011年全国以上比赛举办计划(含已协议确定的比赛),按以下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的主要内容
1.比赛名称、比赛时间、拟安排的比赛场馆。
2.比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冠名赞助单位等。
3.比赛规格(含等级、性质等)、规模及参赛对象。
4.举办比赛的目的、条件及进展情况(包括国家体育总局的意见等)。
5.举办地(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举办函。
6.比赛涉及的各项经费预算和主要来源明细表(包括国家体育总局拨款额、冠名赞助额、举办单位投入额以及解决经费不足部分的具体打算等)。
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