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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建委开展建筑工地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建委开展建筑工地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建发[2010]105号)


各城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

  为认真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南昌市建委开展建筑工地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南昌市建委开展建筑工地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地垃圾处置工作,提升建筑企业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迎接“中博会”在南昌召开,推进建筑工地创建工作的落实,根据《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我委成立建筑工地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龚亚立(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江 涛(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周庆荣(市建委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成 员:李友水、熊 新、魏洪亮、王仪星、余淑媛

  万润香、胡淑珍、黄小平、徐 刚、钟 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在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具体负责检查监督建筑工地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 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八月下旬)

  召开建筑工地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建筑工地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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