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文物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的通知
(鲁建规字[2011]2号)
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文物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检查的通知》(建规〔2010〕2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我省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现有7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详见附件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关系到我省优秀历史文化的延续和传承,关系到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型城镇化的实施,关系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经济文化强省的建设,一定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
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一步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对保护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要及时总结经验,予以宣传表彰;对不具备条件的,要列入濒危名单或撤销称号。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提出完善措施,确保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联合成立全省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万利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谢治秀 省文化厅副厅长、文物局局长
副组长:王永波 省文物局副局长
齐 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徐启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
成 员:倪国圣 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
尹枝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副处长
张 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副处长
全省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主任为城乡规划处处长齐鹏(兼),副主任为村镇处处长徐启峰,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倪国圣(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