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贯彻落实《
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广州市“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广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实施办法》。深化普法教育,强化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广大市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水平。进一步构建各级党委、人大、“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和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宣传教育大格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宣传教育合力。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围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廉洁公正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形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普法教育信息化工作建设力度,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和完善村(居)一级法制宣传栏、法制图书室等基础设施,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功能。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增强执法机关、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组织的普法意识。
(八)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着力增强基层自治功能。
完善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建立村民自治保障机制。探索开展村务决策听证活动,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探索村级财务第三方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居民委员会直选,实行居务公开,完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议事协商制度,以及居委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逐步减少居民委员会协管、协办行政性事务,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自治组织功能。系统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工会民主选举制度,确保职工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及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以“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各行业、各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着重抓好教育系统的“阳光校务”、依法治校等工作。
(九)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创建“平安广州”。
全面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壮大平安志愿者队伍,发挥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作用,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加强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强化登记管理,完善“居住服务证”制度,将外国人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大力推进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吸毒人员和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服务,防止其演变为危害社会的不利因素。加强区(县级市)、街(镇)、居(村)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三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综治、信访、维稳、司法四位一体,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联动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鼓励其在法律允许和行政批准的范围内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因决策失误引发社会不稳定。迸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建立法制宣传、调解工作、法律服务三结合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法律服务,完善劳动仲裁、卫生医疗等法律援助服务点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