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完善农村实用人才选拔、激励、使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表彰和社会激励相结合的农村实用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扶持力度,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设立、资金投入、贷款贴息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鼓励和指导农村实用人才创办或领办技术服务和经济实体。对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要积极培养,大胆使用,及时吸收到党组织,选拔充实到村级领导班子,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从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中择优聘(录)用。
(四)健全农村实用人才服务机制。
1.搭建农村实用人才市场化配置平台。积极培育农村人力资源服务组织,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逐步建立以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市场为依托,以镇街人才服务站和劳动保障中心为网点,与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相互贯通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有针对性的面向农村实用人才开展交流、培训活动,扎实推进地区间的人才开发和协作,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为到农村服务的各类人才提供方便快捷的人事代理等公共服务。
2.搭建农村实用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民科技书屋、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乡村文化活动室、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业远程教育网络的信息服务功能,增加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农业信息和技术培训活动的版面和时间。鼓励、引导农村实用人才按区域、行业和产业组建各种协会,加强信息沟通与合作。建立完善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及时为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人才、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快建立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鼓励和引导农业科技人员通过技术开发、承包经营、投资入股、成果转让、提供有偿技术服务等形式,从事农技推广或产业化经营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体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农业部门具体负责,教育、科技、卫生、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努力形成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需要和财政状况在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奖励、项目支持及管理服务等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和民间资本进入农村实用人才开发领域,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主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培训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