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形象化建设的通知
(洪人口办字[2010]68号)
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人口计生委,高新开发区人口计生办: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加快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形象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口办字【2009】10号)的要求,2010年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形象化建设必须100%达标。我市共有80个乡站,已有51个完成了形象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对其余29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形象化建设,建设所需基本费用由市人口计生委统一列支(施工费由各县区支付)。为完成好这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人口计生委要高度重视服务站形象化建设,认真制定建设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施工质量。
二、以县(区)人口计生委为单位,集中领取建设物品,填报服装需求要求统计表、科室牌需求统计表、大堂牌登记表、楼层牌登记表等并于2010年8月10日前报送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