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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7-2008年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评价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7-2008年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经贸委(经委):
  为进一步提高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水平,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委对242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7-2008年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评价得分在85分以上的41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为优秀;评价得分在85-60分之间的193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为合格;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3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为不合格;5家企业技术中心未上报评价材料,视为不合格(242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7-2008年度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
  根据《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牡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江苏群发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扬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江苏森达鞋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昆山钞票纸厂技术中心、江苏金石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8 家企业技术中心撤消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并对江苏中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泰州浩普投资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苏拉(金坛)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南通富士通微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江苏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常熟市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江苏爱特福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江苏三角洲塑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江苏AB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扬州华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13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在65-60分之间)予以警告。
  请各市经贸委(经委)向各省认定技术中心企业通报2007-2008年度评价结果并负责收回撤消的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牌匾,对予以警告的企业技术中心,要督促进行认真整改;对评价为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要宣传总结他们的经验,并在下一年度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时优先申报。各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抓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的核心作用,以更好地发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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