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
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暨《
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座谈会,总结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经验成果,提出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
二是采取各种形式,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有声势、有特色的宣传活动。送法进场所、进高校、进社区,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贯彻执行《
宗教事务条例》、《
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国家宗教事务局1-7号令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举办宗教事务依法行政培训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在8月份举办一期以县、乡宗教工作干部为参训对象的宗教事务依法行政培训班。各县区(含开发区)也要对乡镇、村级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培训。
四是各县区(含开发区)要对贯彻两个条例和7个规章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排查和解决风景名胜区、部分旅游点贯彻执行宗教政策法规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五是评选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执行宗教政策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
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制定活动计划,周密部署。同时要及时与我局沟通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活动开展信息。
(二)督促检查,务求实效。
活动开展期间,各县区(含开发区),加强对基层开展《
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的督促检查,以落实政策法规,解决实际问题,规范管理制度为着力点,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争取支持
《
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辐射面广、任务繁重,要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各个具体环节,尤其要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纪念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