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民宗字〔2010〕30号)
各县区民宗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高新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社发局:
现将《
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切实遵照实施。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
今年是国务院《
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暨《
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实施《
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全市开展《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贯彻《
宗教事务条例》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面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
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使广大干部和群众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不断营造执行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为了把《
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整个活动时间从2010年7月至10月,分步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