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邀请参加我市重点耗能企业201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20号)和市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函〔2008〕140号)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省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现邀请在我市注册成立的单位参与考核组织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有意参与工作的单位需提交参与我市省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单位开展企业能源审计与节能规划审核、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四)参加项目人员具有省或市组织的能源审计等相关培训经历并取得相应证书材料;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组织开展重点耗能企业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初步工作方案(包括经费使用方案)。
二、以上书面材料在发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至我委资源综合利用处(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综合楼507室)。
附件:1.单位基本情况表(略)
2.课题意向书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姚晓云,电话:83123939)
附件2
课题意向书
一、课题名称
广州市2010年及“十一五”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组织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省、市监管约107家重点耗能企业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自查报告编写咨询工作。
(二)对107家重点耗能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收集分类,提前发给专家,组织专家对节能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三)将专家提出的意见反馈给企业,指导企业完善自查报告。
(四)组织专家组开展107家重点耗能企业2010年及“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现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