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中小企业贷款抵押评估登记收费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赣效能办发[2010]6号)
各市党委、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金融驻赣机构:
现将《全省中小企业贷款抵押评估登记收费专项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16日
全省中小企业贷款抵押评估登记收费专项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创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赣发〔2009〕3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试行意见》(赣府发〔2010〕1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2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抵押评估登记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一、治理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整治房屋、土地、林权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及金融机构脱钩不真实、不彻底的问题,房屋、土地评估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贷款抵押评估登记收费行为,为实现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江西崛起新跨越创造更优环境。
二、治理内容
1、金融机构和房屋、土地和林权登记机关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评估等问题。
2、金融机构和房屋、土地和林权登记机关是否将登记所需资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依据等在办事窗口公开;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其他乱收费行为。
3、房屋、土地和林权评估机构是否与其主管部门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四个方面彻底进行了脱钩;实施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使用税务发票,是否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