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查保障建设资金。解决重大产业项目资金紧张、贷款困难问题,督促做大做强铁路、交通、水利等现有的融资平台,引导鼓励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授信贷款方式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吸引境内外投资基金参股、优先支持项目上市和发行债券、争取中央建设资金、争取省财政专项配套补贴等资金,保证重大产业项目资金需要。
6.查保障其他资源配置。解决重大产业项目水、电、气、油、运等基础设施配套瓶颈困境,督促有关单位主动搞好衔接,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予以保障。
7.查完善重大产业绿色通道。解决重大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评,加快重大产业项目的审批进度,有效缩短重大产业项目的审批时限,确保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8.查加强重大产业项目调度。解决重大产业项目进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进一步完善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制度和全省开放型经济调度会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及时跟踪落实重大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实施进度。
9.查强化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责任制。解决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准备和实施中的矛盾问题,督促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牵头抓好责任重点项目,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程。
10.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监督检查制度。解决重大产业项目实施中出现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对项目单位和有关方面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管理体系、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情况,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查方法
(一)听汇报
听取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涉及的责任和配合单位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介绍,以及工作推进、部门沟通衔接中遇到的问题等。
(二)查阅资料
查阅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相关文件、实施方案、制度规定、工作安排、工作开展情况有关记载和档案、会议记录,以及其它相关资料等。
(三)实地察看
进入重大产业和重点项目现场查访,即现场踏看重大产业、重点项目的抓建情况,督查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督查时间及人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