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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
(赣发改监察字[2010]156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报请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专项督查方案

  根据《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赣办字〔2009〕7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赣效能办字[2010]1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专项督查工作,认真做好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绩效考核工作,督促各设区市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全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强化责任、落实举措、提高实效,努力实现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上有新进展、管理上有新提高、服务上有新成效、融资上有新突破,为促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二、督查对象和内容
  (一)督查对象
  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涉及的责任和配合单位,主要是11个设区市政府和25个省直单位。
  (二)督查内容
  1.查重大产业项目储备。解决重大产业项目储备抓得不紧不实问题,督促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实行两级项目储备管理制度,抓紧做实重大产业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2.查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多渠道参与并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加强与企业对接联系,提高招商引资洽谈项目的签约率、落户率、进资率、开工率。
  3.查优先配置土地资源。解决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有效保障不足问题,督促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协商会议制度,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落实情况的跟踪和检查,有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4.查保障环境总量指标。解决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紧缺问题,督促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协商制度,加强节能减排措施,淘汰、关闭落后生产设施和产能,或通过调剂、交易等有效手段,切实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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